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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5月3日,有網民網上發帖,稱2009年“5·7飆車案”當事人胡斌在杭州再次遭遇車禍。部分網民提出疑問,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後的胡斌有駕照嗎?
  記者從杭州市交警部門獲悉:5月2日22時30分,杭州市龍井路西向東下山方向發生了一起單方交通事故。接警後,景區交警趕到現場,發現一輛杭州牌照的小型轎車側翻在路邊,無人員受傷。當時車邊只有一名年輕男子,自稱該車駕駛員。經核實該名男子就是胡斌。交警查明胡斌系該轎車所有人,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件狀態均正常。警方稱沒有證據表明事故車輛超速,事故原因可能是操作不當。民警對當事人作了酒精檢查,未發現酒駕嫌疑。目前,該起事故交警已按照簡易程序處理。
  2009年5月7日,胡斌駕駛一輛三菱EVO轎車,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高速行駛,將行人譚卓撞死,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。記者瞭解到,根據規定吊銷駕照兩年後,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領駕照。而胡斌在獄中曾被減刑,出獄後新考取了駕照。  (原標題:警方稱證照齊全已按程序處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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